随着北京实行车牌摇号政策,一汽车经销商日前推出“牌照租赁”业务。这家销售商表示,车辆登记名称为该经销商,顾客按市场价“购买”车辆并每月需支付100至300元牌照租赁费后,顾客拥有“使用权和所有权”,市民日后摇号取得购车资格后再将车辆过户。对此,有市民称“车子不登记在自己名下,觉得不够踏实”,也有市民表示这是一种不错的过渡方法。
经销商
“车辆最好本地使用”
通州一家汽车销售商日前在一家网站论坛上推出汽车“牌照租赁”,并称此举是为了缓解北京车辆号牌的紧张形势。具体租赁办法为,由销售商提供已备案车辆,买家按车辆市场价格“购买”车辆,车辆登记在销售商名下,汽车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买家所有。购车后,买家还需每月支付牌照租赁费用100至300元。
昨日,该汽车销售商的销售顾问表示,车辆登记方还是经销商,待日后车主通过摇号取得过户资格,该车再由经销商过户到消费者的名下。
销售人员介绍,购买之前,需签订车牌租赁合同。车险由买家自己交。要是买车后,遇到剐蹭、车祸或者验车,需要与销售商联系。
销售顾问表示,购买的车辆最好是在北京本地或者北京近郊城市使用。“如果你要经常开车去外地,出了事,我们没办法派人赶过去,车子没办法卖给你”。
该销售顾问表示,目前有市民电话咨询,但这项业务尚未有实际成交记录。这位销售顾问拒绝透露备案车辆的数量,称“数额有限”。
车管所
消费者不是车主缺少保障
针对这种“牌照租赁”,尚未摇中车牌号的张先生并不看好。“还是太麻烦了,车子不登记在自己名下,觉得不够踏实”。他说,他还是要等着下一轮摇号,“不过,对于那些有着刚性需求的人来说,这也不失为一种办法”。
另外一位打算买车的张女士说,要是她急需买辆车,她会考虑去租个牌照,这边先用着车,那边还可以参加摇号,“果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”。
昨日,北京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,车辆行驶本写的谁,谁就是车主。现在消费者付了全款购车,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车主,缺少保障。
■ 业内说法
“租牌”系售车促销形式
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,汽车牌照租赁肯定是难以成为常态的,若消费者一直使用着一辆牌照并非自己所有的车,肯定会面临诸多风险,这一措施也不过是在打政策擦边球,很难推广。
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颜景辉则表示,汽车牌照租赁和汽车租赁是两个概念,前者只是一种个案的促销形式,至于汽车租赁,则是需要由汽车租赁行业协会来审核资质,且一般都是由专业汽车租赁公司来操作,经销商若不是做成集团形式,能有相当数量的车辆可提供出租,也很难获得审批。
■ 律师声音
性质 买家未获所有权
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范亚光律师表示,车辆所有权,以机动车登记为准。从这个“牌照租赁”的例子看,消费者没有车辆的所有权。但消费者又支付了全款购买车辆,另外还要支付牌照租赁费用,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。
风险 过户需车主同意
范亚光表示,牌照租赁容易出现风险的地方在于,今后消费者若自己摇到了号,要过户,但由于经销商才是车主,“车主不同意,就没办法过户”。而且,今后验车也都需要车主陪同,比较麻烦。
释疑 司机担车祸责任
发生车祸后,是否要追究车主责任?范亚光表示,按照现行法律,车祸后,追究的是实际驾驶人责任,除非车主明知驾驶者没有驾驶资格而仍让其开车。
■ “租牌”须知
“购车”费
由销售商提供已备案车辆,买家按车辆市场价格“购买”车辆,车辆登记在销售商名下,汽车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买家所有。
租牌费
10万元以下车型的牌照租金为每年1200元;10万至20万元车型,每年2400元;20万至30万元及以上车型,每年3600元。
承租人租赁车辆需提供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单位证明、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、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证明。
外地户口的买家,购车后,按照不同的汽车价格,还需缴纳1万-3万元的押金。押金可在汽车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一个月内退还。